河北省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证书到期换发认定证书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证书有效期到2007年4月30日的,应于2007年4月15日开始办理换发认定证书。现将办理换发认定证书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和申报程序
2007年4月15日至25日为受理换发认定证书的时限。申报材料经设区市建设局核定并签属意见,加盖公章后,报省建设厅审批窗口验证原件,同时在全省施工图审查管理信息系统上网申报。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办法》和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实施<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建质[2005]23号)规定的内容和表格及附件材料进行申报。
三、其他事项
?。ㄒ唬┥贤瓯ɑ恢げ牧先缬幸晌?,请与省建设厅信息中心李斌联系(联系电话:0311-8966189、8966089);
?。ǘ┥瓯ú牧系母郊牧希瓷矸葜ぁ⒈弦抵?、职称证、注册热业证和执业印章、审查人员资格证、外聘人员原单位解聘和本机构聘任证明等)必须合法有效;
?。ㄈ?月30日未到期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证书,按认定证书有效期提前15天办理换证,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同上。
专此通知。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